南夏旁邊的手機震動了幾下,她拿起看了眼,皺眉看了眼他,就沒叫人去照顧下?
而且,他不是也坐在這里的?為什么不自己回去?
宋宴之見她坐著沒動,趁沒人注意,腳突然踢了她腳踝一下!
她回踢了他一腳,為了之之,還是站起身,對同事們找了個借口,先離開了這里。
她喝了酒不能開車,坐出租車直接去了湯臣一品。
這里是宋宴之住的地方,六百多個平方,臨江超大平層,極簡的灰白色調中透著奢華。
他這些年賺了不少錢,又沒任何欠債,不像她,掙的錢還要拿去還貸款。
南夏乘電梯上了20樓,輸入密碼,分手后他一直沒換過密碼,他每次晚上應酬會主動給她發(fā)信息。
讓她過來照顧之之。
南夏討厭這個男人,和他斗得你死我活,卻不忍心不管之之。
厚重的雙開大門剛一打開,趴在昏暗客廳里的大狗子立馬警惕站起身,在聞到熟悉的氣味后,它興奮的驟然跑來撲到南夏身上!
這一百三十斤的大體格子,差點把她撲倒。
嘴巴里還發(fā)出撒嬌又委屈的‘嗚嗚……’聲。
南夏摸摸狗頭,安撫道:“好了,乖,別激動,淡定、淡定……你看那個狗男人,多淡定?你跟了他這么久也沒學會。”
“坐下?!彼l(fā)號施令。
狗子立馬乖乖坐在她面前,可還沒坐到三秒,又站起,在她面前激動得又跳又轉圈。
尾巴都搖成了螺旋槳。
之之是條蘇格蘭牧羊犬,一身金黃和白色的長毛,長長的嘴巴,一雙淺藍眼睛,外形十分的優(yōu)雅漂亮。
這是她和宋宴之剛談戀愛時,兩人一起逛街,路過一家寵物店時,她求著宋宴之養(yǎng)的,因為她母親對狗毛過敏,只能養(yǎng)在他家里。
但他有輕微的潔癖,討厭狗毛,也不是很喜歡寵物。
南夏就親手給他做了好幾天飯菜討好,因為手藝實在是太爛,他吃不下去了才答應的。
取這個名字,是因為他名字里有個‘之’字——他當時并不同意:“把我當狗呢?不行?!?
“你怎么能把它當狗?這明明是我們領養(yǎng)的‘女兒’?!蹦舷膹纳砗蟊ё∷f。
“想要女兒就自己生。”他說。
“不要,我不管,反正我就要叫它之之!”
其實,叫這個名字,南夏只是想表達對他濃烈的愛意。
宋宴之也是在無可奈何之下,才同意了這個名字。
這個男人是她用了一年才追上的,可兩人在一起后才發(fā)現(xiàn),他們都很強勢,太爭強好勝。
在職場上還都是六親不認的人。
“別激動了,走,我給你拿吃的。”南夏按了下門邊的開關,暖黃色的燈光驟然亮起。
去了它的專屬大臥室,從柜子里拿了進口狗糧和各種零食倒在它盆里。
“吃吧,吃完了我?guī)闳窍铝锪??!?
“慢點吃,又沒人跟你搶?!?
南夏說著,蹲在旁邊,一手撐著下巴,一手順了順它身上的粉色蓬蓬公主裙,笑問:
“今天的衣服是你自己選的,還是那個狗男人給你選的?”
“他不喜歡粉色呢,居然能忍受看著你穿這么粉,在眼前晃?”
之之愛美,完全是受她的影響,在它剛買回來時,她就買了很多狗狗衣服和-->>飾品,把它打扮成個小公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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